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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法规
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规章
2006-10-19 16:29:02
第四十六条 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,实行同工同酬。 

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。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。 

第四十七条 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,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。 

第四十八条 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。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,报国务院备案。 

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 

第四十九条 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: 

(一)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; 
(二)社会平均工资水平; 
(三)劳动生产率; 
(四)就业状况; 
(五)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。

第五十条 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。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。 

第五十一条 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,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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